武汉楼市:三代住宅降价到“面粉”以下求生四代住宅热销背后婚恋与购房解绑? | 华夏双节观察

来源:欧宝软件    发布时间:2025-10-15 05:29:06

  整体看来,新房项目销售得到一定提振。有中介人士向记者表示,“双节”假期的成交还是以新房为主,二手房很少,截至10月7日中午,其所在的门店已经成交了7单,全部都是新房。

  “双节”期间,记者走访了武汉产业能级较高的关山以及光谷中心城的多个在售楼盘,注意到不同代次的住宅产品销售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部分三代住宅凭借区位配套也能争得一席之地,缺乏区位优势的三代住宅则面临着较大的去化压力,而四代住宅当仁不让成为案场销售最为火爆的项目。

  当前,四代住宅尚未普遍交付。有房产中介人士指出,四代住宅的大门、园林等设计更好,得房率更高,但整体设计有些花哨,不能说三代住宅就不好,四代住宅就一定好。这位中介作为年轻人以及潜在的购房人,目前对婚恋、购房的态度较为谨慎。而值得留意的是,据机构数据,当前购房决策与婚姻的关联度下降。

  用手敲击凸起的飘窗后,记者感觉到飘窗内部较为空洞。项目销售人员向记者坦言,(飘窗)里面砌了一些砖,(铺了)一层板子,表面涂了一层水泥。房间内的飘窗在装修的时候都可以打掉。之所以做这种飘窗,就为了给客户赠送更多的实用面积,不做这种飘窗的话,在验收的时候会增加房本面积。

  “这个项目的开发商其实不太擅长营销,项目的展示面也比较一般。”朱明明认为,维佳关山郡的位置和质量没话说,拥有高升学率的初中学区等配套资源。

  未来的市场情况可能会给城投南山长投领峯持续加压。梳理市场资料,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今年下半年临近区域的深业翠微谷、万科中标的P(2024)166号地块的代建项目、金地铂翠、华壹公馆等项目的陆续入市,也会对城投南山长投领峯形成更大竞争压力。正如朱明明所言:“接下来大光谷片区的新房可能会慢慢的变多,特别是光谷中心城。”

  目前光谷中心城共计有招商天青府、深业翠微谷、中建汉韵公馆等四代住宅项目,整体得房率都在90%以上,甚至超过100%,呈现为负公摊的状况,远超三代产品仅85%以内的得房率。

  今年5月24日招商天青府首开,推出的2,市场反馈良好。根据中指院数据,在开盘当天,项目成交约90套,去化率高达90%,成交总金额约1.56亿元。

  朱明明坦言,现在四代居住小区的入户大门和园林都做得更好。对比下来,维佳关山郡这种像是没化妆素颜的状态,而四代住宅更像是化过妆。现在很多年轻的客户,买房并不是冲着房子本身去的,而是被“花里胡哨”的各类设计给迷住了。

  截至目前,武汉四代住宅尚未进入普遍的交付阶段,有待市场反馈。但在朱明明看来,就目前的情况,不能说三代住宅就不好,四代住宅就是好。四代住宅虽然得房率比较高,但为了保持外立面的统一,错层的露台都不能封起来,不能封露台的四代住宅不一定可以适应武汉的气候。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三代产品在当下的确存在较大去化压力,从产品来讲打不过四代,无论是得房率还是产品设计的理念都和四代有着一定差距,从价格来讲又很难拼得过二手房,不少二手房降价幅度大,性价比会明显好于一般新房。

  对于当下三代住宅的去化,张波认为需要从两个方向发力:一是利用好“收储”政策将房源打包出售给政府用作保障房,与政府协商合理收购价,确保去化速度与资金回笼效率。二是做好营销优化,通过赠送车位、物业费等多种形式,降低实际房价水平,在价格层面对二手房形成竞争力来提升去化速度。

  对此,张波指出,国庆期间,能够正常的看到“好房子”在不同城市的表现都会更优,虽然不少城市市场整体依然处于底部徘徊,但包括“第四代住宅”在内的“好房子”关注热度和成交都明显好于市场中等水准,这也是在市场筑底过程中,产品不断适应市场的体现。

  作为一个毕业就进入房产中介行业的年轻人,也同样是一名潜在的购房者,虽然工作很拼,临近30岁的朱明明还是直呼在武汉“安家压力大”。

  “我们这一辈,成家都很难。现在结婚彩礼普遍15万元到20万元,购买五金首饰在大多数情况下要3万到5万元,然后办酒席要消耗六七万甚至10万元。”朱明明感叹道。

  “武汉的房子现在是便宜了一些,但是要想压力小一些,不加过多杠杆的话,首付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准备四五十万元。”一通算计下来,朱明明表示在武汉结婚和安家至少需要70万元的资金储备。

  “我们店里面好几个男生都是单身,我们现在都不愿意去花时间,花精力去找对象。以前有个店员,他花了四五年和一个省内的女孩谈对象,奔着结婚去的,但是最后因为女方要求彩礼30万元,加上在武汉买房,需要男方借钱筹备高达120万元资金,最后恋情和婚礼都告吹。男生几年都走不出来。”朱明明讲述了门店前同事的故事。

  从朱明明口中,记者还了解到,朱明明本人和女友的恋情也以分手告终。“看多了男生被甩,即便我们现在每月能赚一两万元,也不愿意再找女朋友,找了朋友还得分一半收入给她用,而最后她还有很大的可能性成为别人的老婆。我们现在结婚和前几年结婚不一样了。”朱明明继续说道。

  记者注意到,“清醒”的朱明明对婚恋和买房的态度,代表了一部分年轻人的想法。节前有年轻人在武汉一购房群里表示,如果有200万元现金,将会存入银行,用每年的利息去玩,去旅游。

  不过,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当前购房决策与婚姻的关联度下降。58安居客调研显示,今年单身购房占比从不足5%提升至5.8%,不少单身男女选择“先买房”以增强安全感,也有不少结婚的年轻人选择长期租房并不买房。63%的年轻人认为租房能满足居住需求,且灵活性更高。58安居客平台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25年国庆期间租房的整租比例达65.4%,反映年轻人更愿意为居住品质付费。另外,“00后”更倾向“独立生活”,43%的未婚女性购房是为了“自主需求”,而非“婚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每一代人、任何一个人都有不同的婚恋观和置业态度,当下年轻人的选择无可厚非,任何一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有钱不买房租房住,也是当前房价高企下的无奈或合理选择。

  同时,值得留意的是,市场整体较为低迷的状态下,武汉楼市政策持续发力,给购房者提供了更大的空间。9月30日,赶在“双节”之前,武汉多部门联合发文,从公积金贷款、购房补贴、商办类房屋支持等八大方面推出具体举措,将公积金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50万元,提出购买新建商业办公用房可申请落户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强完善我市房地产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双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人家庭首套及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提高贷款可贷额度,将按还款能力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中的“还贷比例”由35%提高至40%。

  二、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在挂牌出售的一套住房不纳入贷款套数认定。

  三、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以及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三环线外的区域采取商业贷款形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按照初始贷款金额1%发放贷款利息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分2年等额发放。

  四、加大购买商办类房屋支持力度。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对购买新建商办类房屋的,按契税实缴额度给予50%补助优惠。

  五、支持一定期限内商务楼宇功能转换。在确保存量商务楼宇原规划功能可实现,符合安全要求,保持主体不变、产证性质不变、整体的结构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发展符合区域发展需求的功能业态。具体业态经更新主体评估并经区政府决策认定后实施,同时应建立全周期决策和监督管理机制,原则上年限不超过15年。

  六、优化老旧商务楼宇更新审批流程。为满足老旧商务楼宇改造中安全(含消防)、环保、无障碍标准等要求,增设必要的楼梯、电梯、出入口雨棚、非机动车棚等附属设施的,按程序提交有关的资料,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七、调整优化购房落户手续。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商住两用房的,凭不动产登记证可按照“一房一户”申请落户,合乎条件的配偶、子女随迁落户。各区可结合辖区内教育资源等真实的情况,制定子女入学等措施。

  八、阶段性延长部分政策实施期限。对《关于逐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中第八条“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6号)中第五条“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有关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解释。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措施与本《通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

  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新城区支持力度。统筹推动新城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各相关区、市直有关部门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新城区重点区域发展。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各新城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对于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措施。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参照执行。

  二、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对武房发〔2023〕8号文件中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四、调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方式。认真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建要求,新供应住宅用地项目可继续采取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专项资金方式,异地建设或购买合乎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五、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组织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合乎条件的企业收购置换购房家庭的自有住房,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等。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购房者三方联动,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各区可制定“卖旧买新”优惠措施支持置换购房家庭购买本辖区新建商品住房。

  六、盘活商办类用地和项目。对存量商办类开发用地和在建项目,依规定程序推进“商改租”“商改住”。合理调整商办类房屋用水、电收费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新建商办类房屋(不包括已交付使用的存量房屋)实际作为家庭居住用途的,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管部门集中申报,承担对应改造费后可调整为民用水、电收费标准。对商办类房屋库存过大的区域,除有明确招商引资项目需求的,暂停新增商办类开发用地供应。

  七、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差别化分级管理,根据公司信用等级实行0.6-0.8的差别化预售资金监管系数。加大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融资协调力度,对符合“白名单”条件的合规房地产项目应贷尽贷。

  八、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大力推行“拿地即开工”,试行单独核发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施工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增加申请预售许可次数,预售许可最低规模不小于栋。优化预售许可办理流程,简化预售方案办理程序,实行“即报即办即备”,加快项目上市。2024年12月31日前,对中心城区、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开发建设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投资额达到25%以上、整体的结构施工形象进度达到±0,并已明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在达到规定预售形象进度前实施全额预售资金监管。

  九、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十、提升房屋交易服务水平。通过安居链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商品房销售全流程服务,持续举办线上线下房交会,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全力推行“放心购”“安心购”“省心购”服务,开展“15天无理由退房”试点,确保平台新建商品房项目“真房源、真价格、保质量、保交付”。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措施与本《通知》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使用。

  《关于逐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一、加大对新城区支持力度。统筹推动新城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各相关区、市直有关部门集中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配套资源支持新城区重点区域发展。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新城区特定商品住房项目的家庭,可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申请购房消费券用于购房。各新城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对于各类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进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费措施。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参照执行。”

  答:相关区重点区域最重要的包含:东西湖区将军路板块、径河板块,黄陂区盘龙城板块,江夏区大桥板块、五里界板块,新洲区邾城板块、双柳板块,蔡甸区蔡甸街北、东、南板块、大集板块、奓山板块,以及东湖高新区光谷中心城板块、未来科技城板块、花山板块,经开(汉南)区沌口板块、军山板块、纱帽板块,长江新区谌家矶板块、武湖板块、阳逻板块等。

  答:购房消费券通过安居链平台发放。2024年12月31日前,购房人可通过“安居链”APP的“房展会专区”申请领取5-10万元购房消费券。

  答:由相关区(新城区、东湖高新区、经开(汉南)区、长江新区)的商品住房项目向安居链平台提出申请,经市房管部门审核备案,可以参与使用购房消费券。我市第一批参与使用购房消费券的商品住房项目共有103个(其中,东湖高新区21个、经开(汉南)区13个、长江新区14个、东西湖区15个、蔡甸区6个、江夏区10个、黄陂区22个、新洲区2个),具体项目清单可在“安居链”APP进行查询。

  答:2024年12月31日前,已在“安居链”APP领取购房消费券的购房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在参与使用购房消费券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选房。购房人完成选房并与开发企业达成认购意向后,开发企业协助购房人在线锁定房源,核销购房消费券,并完成网签手续,购房消费券直接抵扣房屋总价款。

  “二、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措施。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阶段性调整异地贷款使用条件,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户籍地和缴存地限制。对武房发〔2023〕8号文件中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答:为加大公积金对通过房子置换的方式改善住房条件的支持力度,实行“认房不认首次贷”,即仅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执行我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但对于在我市存在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不予贷款。

  答: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积金异地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至全国各城市公积金缴存职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须武汉市户籍的限制条件。

  “三、调整家庭首套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且正挂牌出售的家庭,办理新购一套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时认定为首套住房。”

  答:对于在我市仅有一套住房的家庭,2024年5月6日起在“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办理挂牌出售手续后再购房的,购房人办理银行商业贷款时,应委托商业银行向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申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需根据相关要求填写购房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身份信息、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预签约信息备案的合同编号或所购二手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号(房屋所有权证号)等信息,提交购房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影像件资料,并向商业银行申报挂牌出售房屋信息等。武汉市房产信息中心按照贷款银行提交的申请,查询购房人家庭住房情况,并向贷款银行反馈《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认定结果通知单》。贷款银行根据房管部门的反馈结果进行贷款审核。

  “五、推行“卖旧买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个月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答:换购住房的增值税补助按照“先缴后补”原则发放。符合换购住房增值税补助优惠政策的购房人缴纳增值税(5%)后,可于2024年5月6日起,登录“武汉住保房管办事服务”微信小程序申请增值税补助,按要求上传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已缴纳的增值税发票、购房人本人银行卡等资料影像件。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计税价格的1%将补助资金发放至购房人的银行卡。

  “九、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答:目前,公安部门正在会同房管部门研究制定该项政策的实施细则、收件资料标准,预计将于5月份内实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住房限购。2023年9月19日起,取消我市二环线以内住房限购政策, 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

  二、优化家庭住房贷款套数认定标准。对生育多子女家庭在购房贷款时,购买的第二套住房认定为首套住房,购买的第三套住房认定为第二套住房。对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在挂牌出售或出租一套的前提下新购一套住房的,购房贷款时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三、支持居民换购住房。2023年9月19日起至12月31日前,对出售原有住房并在半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至房屋交付前出售原有住房的纳税人,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财政部门对其出售原有住房已缴纳的增值税按计税价格的1%给予补助。

  四、给予购房优惠支持。2023年12月31日前,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享受1万元家电家具数字消费券或购房消费券。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房交会,对房交会期间购买首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给予补助优惠,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契税应缴额度的50%给予补助优惠。

  五、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3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按职工家庭当前可贷款额度上浮20%,同时不超出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90万元,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六、盘活企业资产。对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的商办类房屋,在不更改房子规划用途和不影响原土地出让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经辖区政府批准同意,允许以新建商品房形式整体转让。整体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受让方承担。

  七、加强精准供地,鼓励居住户型设计创新。结合各区新房库存情况,实施土地精准投放,加快中心城区地段好、配套齐全的住宅净地供应,加快项目审批、开工建设、上市销售。支持企业转型发展,优化住宅阳台进深、面积比例控制要求等技术规范,推进新型住宅设计创新。

  八、加快盘活存量用地。对已出让尚未建设且没有法律纠纷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由辖区政府组织并且开展土地收回和规划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市政府同意并按程序完善相关工作后,可重新实施土地供应。存量用地收回应符合有关规定,且规划优化后,能够完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不影响重点功能区核心功能实施。

  九、积极助企纾困。因疫情影响,对2023年4月8日前未按土地出让合同或储备土地开发补偿协议约定缴付土地价款的项目,按照省、市相关助企纾困文件要求执行,可延期缴纳。

  十、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管理。在我市注册且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债务违约行为、集团及所属企业在我市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因自身经营原因引发群体性信访、无被法院列为“失信”“限高”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纳入“白名单”管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纳入“白名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提前办理预售许可。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负责解释。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促进本辖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支持政策,相关措施可与本《通知》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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